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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平湖市新埭镇中心幼儿园招聘教师简章

发布日期: 2013-04-23 10:45:07

根据新埭镇中心幼儿园2013学年师资需求状况,报经新埭镇人民政府同意,新埭镇中心幼儿园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志于幼儿教育事业;

2.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

3.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1983630日以后出生。

4.平湖市户籍。

二、招聘人数:

幼儿园教师5名。

三、编制性质、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属编制外合同工,享受现在园相应教师同等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四、招聘考核录用程序:

招聘工作在新埭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有意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信息,向新埭中心幼儿园咨询、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出具毕业学校教务处盖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出具学校证明;

6.目前已经在幼儿园工作的应聘者,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以上材料由新埭镇中心幼儿园汇总初审后,报新埭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21时,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三)考试。

凡符合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轮进行。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理论等。如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超过12的,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功和幼儿园学科教学综合能力。

(四)体检、考察。

考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或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毕业生的学习成绩等。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考试总分予以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1.学前教育本科毕业生应聘幼儿园教师的(加2分);

2.在高校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获得过一、二等奖学金的(加2分);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教学特长,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教育教学奖的(加2分)。

六、招聘时间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3428日下午4时止,随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新埭镇中心幼儿园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新埭镇中心幼儿园(新埭镇虹桥南堍,新埭镇政府大楼东侧)。

咨询电话:0573——856014700573——856068350573——85605081

联系人:李老师金老师

平湖市新埭镇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