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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广陈镇中心幼儿园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

发布日期: 2013-04-23 15:16:41

根据广陈镇中心幼儿园2013学年师资需求状况,报经广陈镇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优秀,有志于幼儿教育事业;

2.全日制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

3.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1985630日以后出生。

4.平湖市户籍。

二、招聘人数

幼儿园教师3名。

三、编制性质、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属于编制外合同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市教育局统一指导标准,享受现在园教师待遇。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广陈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有意应聘人员可按照本招聘简章,向广陈镇中心幼儿园咨询、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照1张;

7)目前已经在幼儿园工作的应聘者,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考试。凡符合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轮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文化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基本理论等。如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不足13的,笔试合格人员(即达到参加统一考试人员的平均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超过13的,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技能以及幼儿园学科教学综合能力。

3、体检、考察。考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或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毕业生的学习成绩等。

4、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在公示前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予以加分,加分总计最多不超过3分。

1、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本科毕业生(总分加2分);

2、在高校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的(总分加2分);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教学特长,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教育教学奖的(总分加2分)。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428日下午4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广陈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室、保教室。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电话:办公室(8578913685783812);

手机:13511395136(林老师)、13732576353(时老师)、13511393906(谷老师)。

平湖市广陈镇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