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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信息公开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发布日期: 2019-05-21 10:36:26

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开始招募啦!

因为这个选择,祖国的明天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我们的青春更加壮丽!

●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

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2019年,全国将新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到新疆、兵团、西藏和西部地区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至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服务主要包括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专项行动。

●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

由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实施。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到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从事1至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相关政策:

()生活补贴。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省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同时,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西部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按照《2019—2020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9]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研加分。“两项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三)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团中央统一办理,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参保期限按志愿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从志愿者到岗开始,至志愿者离岗结束。

(四)报考公务员。参加我省“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两项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后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五)就业创业。认真贯彻《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3)通知精神,鼓励服务期满合格毕业生的在当地就业创业,降低创业门槛,提供贷款贴息,加大资金支持,宽容创业失败。

(六)西部计划其他相关政策。可参阅《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赴新疆和兵团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16号文件为准。有关赴西藏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37号文件为准。

    ●报名时间:65日前;报名地点:各学院团委或学工办

●专题网址:http://www.zjstudent.com/

●咨询热线:各学院团委或学工办、省项目办电话0571-85170051

●西部计划志愿者报名:到“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的招募系统进行报名登记并打印报名表,上交学校项目办。

●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报名:报名表可以从省学联网站(http://www.zjstudent.com/)上下载打印,也可以到高校项目办领取,填写后上交学校项目办即可。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浙江省项目办  

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