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2015年引进人员有关政策的通知》(湖师院发〔2015〕19号)、《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16〕88号)的有关规定,对引进人才进行聘期第一阶段考核,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2017年我校引进人才;2015年引进人才第一阶段考核预警人员。
二、考核内容
根据进校时签订的人才引进合同,2015年引进人才考核聘期第一个四年的工作目标,2016年引进人才考核聘期第一个四年的工作目标,2017年引进人才考核首轮聘期(进校满3年)的工作目标。
三、考核程序
1.制定方案。根据学校考核标准和相关要求,二级学院制定本学院的考核实施方案。
2.整理材料。组织考核对象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引进人才聘期工作考核表》和《引进人才业绩汇总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
3.学院/部门审议。各学院/部门组织专家或院学术分委员会对引进人才的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议(部门可委托与考核对象所在学科的学院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并报学院/部门经党政联席会议或部务会议审议,审议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预警”和“不合格”。
4.学院/部门公示。各学院/部门审议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向学校报送。
5.学校复核。学校组建复核小组,在各学院/部门考核的基础上,对于2016、2017年引进人才考核对象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随机抽取人才考核结果进行复核,抽查覆盖所有用人单位; 2015年考核预警人员全部复核。复核结果与学院人才考核挂钩。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引进人才业绩汇总表、考核表。
2.请参加考核人员于2020年11月10日将上述纸质材料学院办公室,电子版以“引进人才聘期考核+所在学院/部门”为邮件主题,发送至guyan@zj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