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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9-25 20:29:46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的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预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湖州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17〕64号)文件,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预评工作已经结束。经本人申报、班级评议小组初审,学院评审小组审议,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拟推荐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如下:

20180214班:朱思惠

20180218班:  彭

20190253班:张恺宇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925-101日。

4.联系方式:10-112室,电话:2326106,邮箱:02987@zj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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