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明体达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根据湖师院党办发〔2019〕17号文件第十三条校级优秀毕业生评比要求,按照《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优秀毕业生评比实施细则》,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2021年校级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已经结束。经本人申报、班级评议小组初审、评议,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议,拟评校级优秀毕业生对象公示如下:
拟评名单:
20180211班:钱高艺、姚 悦、王艺筱、冯 悦、卢文静、孟诗怡、宋诗敏
20180212班:李心睿、谢淑婷、叶琴铭、蔡微微、杜舒颖、张 泓
20180213班:屠思嘉、张丹奕、王佳玲、郎婕妤、方 田、章 洵、庄佳楠、陈诗怡、莫灵依、吕可伊、张翠龙
20180214班:朱思惠、周梦玲、王婕儿、姜 捷、徐诗婷、陈桢华、陈肖男、朱婉婷、程雅楠
20180215班:林欣怡、陈心语、张笑阳、张佳琴、吴佳敏、余 欣、钱 歆、毛佳敏
20180216班:孙雨田、沈怡哲、马可欣、徐佳琪、冯 硕、叶心怡、王 琪、俞楚涵
20180217班:何青霓、王识淳、马歆一、倪依炫、鲍烨楠、徐艺瑄、刘家璇、金晓蝶
20180218班:田 彭、林 琦、徐 潇
20180219班:吴依慧
20190251班:肖依维、徐秋霖、郑青云、张玉立、王梦秋
20190252班:潘一洁
20190253班:张恺宇、陈 清、任奇奇、宋观芳、王瑞琼、夏滢澄
20190254班:周 昊
20200281班:陈余庆、邱舟佳
递补名单:
20180211班:朱姚蕾
破格名单:
20180215班:宋若菲
20180217班:杨 烨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11月30日-12月2日。
4.联系方式:10-112室,电话:2326106,邮箱:01923@zjhu.edu.cn 。
5.纪委监督:11-307-3室,电话:232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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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