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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本专科“平安校园创建奖”先进班级 先进个人拟评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2-01 12:50:10

为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平安校园创建奖”先进班级 先进个人的通知》(湖师院党办发202116号)文件评比要求,我院2021年度本专科平安校园创建先进班级、平安校园创建先进个人评比工作已经结束。经本班和本人申报、班级评议小组初审、评议,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议,拟评本专科平安校园创建先进班级、平安校园创建先进个人对象公示如下:

拟评名单:

一、平安校园创建先进班级:

20180212、20190210、20190212、20190215、20200211、20200214、20200215

二、平安校园创建先进个人:

20180211班:宋诗敏、董辰悦

20180212班:李心睿、王青美、俞月瑶

20180213班:陈雨欣、朱佳敏、朱可

20180215班:毛佳敏、黄雨暄

20180216班:冯硕、沈怡哲、孙雨田、蒋欢

20180217班:倪依炫、王识淳

20180218班:李文

20180219班:钟蒂妮

20190210班:戴箫言、虞佳璐、朱冰凌

20190211班:陈天海、林成栋、叶海玫

20190212班:黄小煊、郑宇豪、严章绮

20190213班:徐卉怡、刘辰

20190214班:常雨涵、黄盈

20190215班:胡佳怡、凌欣澜、王乙婷

20190216班:胡夏冰、谢雪怡

20190217班:黄佳琦、叶嘉迎

20190218班:崔蝶、朱明华

20190219班:陈乐宁、向淑元

20190251班:郑青云

20190252班:施洌

20190253班:沈思艺

20200211班:陈赫、杨安琪、徐菲、姚佳

20200213班:方佳慧、金若娴

20200214班:蔡书琦、徐文杰、王诗淇

20200215班:章雨婷

20200218班:王妮妮、余春扬

20200251班:陈双慧、黄宝存

20200252班:韦娇妮、潘金依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12月1日-12月3日

4.联系方式:10-112室,电话:2326106,邮03037@zjhu.edu.cn

5.纪委监督:11-307-3室,电话:232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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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日